深圳偵探社:一次偶然的機會,在網上看到了這樣一句話:
《民法典》中的婚姻法就像一個滅火器,平時很容易被忽略,但一旦需要使用,就是“生死攸關的大事”。
只是不能同意太多。
比如前段時間,微博上鬧得沸沸揚揚的是#老公給前女友轉賬550萬元被老婆起訴#的案子。
其實很簡單:
吳越和李暢相戀多年。本來談婚論嫁珠海個人信息調查公司,卻因為小三的牽扯而分手。
娶小三的李暢因愧疚主動用錢彌補前女友。
不料,妻子得知此事后,直接起訴前女友,要求她退還550萬的“分手費”(其中欠了350萬,但沒有具體說明)。
經審理,法院判決前女友退還200萬。
因為李暢支付“分手費”的行為屬于擅自處置夫妻共同財產小三插足取證,損害了妻子的利益。
結果一出娶了小三的李暢,丈夫給前女友轉賬550萬,無數網友為前女友吐槽。
是啊,站在她前女友的角度來看,她真的很倒霉。
我的婚姻被小三毀了,前男友賠了點錢,結果被小三起訴要還錢,我鬧的一塌糊涂。
誰能貼上去?
但是我們的 婚姻 法律從不保護愛情,而是保護資產。
隨便翻一翻就知道,里面一個愛情字都沒有,卻把夫妻財產債務如何分配的問題提了N遍。
如果吳樾能稍微懂一點法律,這件可怕的事情完全可以避免。
可惜,這個世界上沒有如果。
現實生活中,像吳越這樣的人還有很多很多。
他們愿意為了 8 小時的工作而學習 10,000 小時。但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會一輩子學習15分鐘婚姻。
曾經的小河差點因此吃大虧。
兩年前,小禾無意中發現丈夫小薇出軌去世了。
深圳偵探社細心調查才發現,我老公出軌的對象不是別人,正是我的初戀。
一番交鋒后,丈夫向出軌表白,多次承諾與前任分手,并流淚求她原諒。
傷心的小禾還是提出了離婚。
沒想到這一舉動不僅沒有得到家人的理解,媽媽還反過來勸說:
“離婚哪有那么簡單?離婚了,你一個帶孩子的單親媽媽,生活該有多悲哀,你想過沒有?
小薇知道自己錯了,愿意回頭,你就不能考慮一下嗎?“
但小禾想起自己這些年的努力:
結婚時,考慮到家里經濟條件不好,他不愿意要很多彩禮;
婚后,在國內國外,她是處理世事的人;
那是事業蒸蒸日上的時候,但為了照顧孩子,她毅然放棄了升職的機會,收入銳減。
不自覺的淚流滿面。
糾結了半天,小禾決定離婚。
在閨蜜的推薦下,她找到了著名的婚姻家庭律師伊伊。
不咨詢也沒關系,咨詢了就知道:
根據先例,出軌 法律費用并不高。
出軌,不一定立即。即使一方被認定為出軌,法院也會根據出軌的程度考慮雙方和孩子的意愿,勸說他們不要分居;
出軌,與孩子監護權沒有直接關系。出軌只是違反了“忠誠”的法律義務,并不一定影響孩子撫養權的分配;
出軌,這并不意味著你會被判離家出走。法官可能會給你更多的財產分割傾向,但不會太多。
聽到這個消息,蕭何幾乎絕望了。
她頓時慌了。那樣的話,她豈不是一無所獲?
易律師看著她蒼白的臉色,溫柔地安慰她,教給她“自我保護三部曲”:
調查家庭財產狀況:盤點家庭的房產、車產、存款等收入,以免分割財產時被鉆空子;
搜集出軌夫妻二人證據:起訴丈夫重婚、非法同居,要求離婚賠償;
提供孩子的育兒證明:整理一些照片、視頻、費用明細,證明你每天都在撫養孩子。法官會考慮你和孩子的關系,更傾向于把孩子分配給你。
最終,在易律師的幫助下,小禾成功離婚。
還拿到了女兒的撫養權和大部分財產,別提多高興了。
去年,她還交了新男友。
前不久,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她還拉著新男友去學婚姻法。
”蕭何笑道:“從前苦于無法,如今苦不得了。
現在,他們兩個人的生活似乎很甜蜜,讓我們的朋友們羨慕嫉妒恨。
所以你看,為你的 婚姻 學習一些方法是多么重要。
畢竟,正如易毅律師所說:
任何人的婚姻都逃不過家務、生活費、房子、車子……這些俗套話!
深圳偵探社如果能提前約好,在一起的時候可以有甜蜜的生活,分開的時候也可以有體面的分享。